时间:2018-04-02 来源:黑龙江日报 浏览:3074
日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“黑龙江品牌(文化)周”知识产权保护申请,这是黑龙江省品牌战略促进会继黑龙江(自主)品牌博览会、黑龙江品牌节、黑龙江品牌购物节、黑龙江品牌日,又一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项目。
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法规定,黑龙江省品牌战略促进会将独家享有这5个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品牌培育项目的名称使用权和展览权;最大限度预防个别单位和个人以赢利为目的开展类似、雷同等侵权行为的发生,将在自主品牌培育保护中从法律给予支撑,为黑龙江省的品牌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