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益头条

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评选展示活动的通知

时间:2019-05-24 来源: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浏览:2306

各市(地)委宣传部、文明办、市场监管局、文化广电和旅游局,北大荒农垦集团、龙江森工集团、哈尔滨铁路局、大庆油田公司党委宣传部、文明办,省直有关单位,各普通高校:

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,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。为生动展示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辉煌成就,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弘扬主旋律、传播正能量、树立好形象方面的积极作用,省委宣传部、省文明办、省委教育工委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广电局联合开展壮丽70·奋斗新时代为主题的全省优秀公益广告作品评选展示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、三、四、五次全会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《广告法》以及《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,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,突出活动主题、强化公益传播、提升公民素质,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通过展示讴歌党、讴歌祖国、讴歌人民、讴歌时代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,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定、祥和、热烈的浓厚氛围。

二、组织单位及分工

1.主办单位: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、中共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、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。

2.协办单位:新华网黑龙江频道、人民网黑龙江频道、光明网黑龙江频道、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、黑龙江广播电视台。

3.承办单位: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、黑龙江省广告协会。

4.责任分工:主办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构架、方案制定、通知启动、督办落实和表彰奖励等工作;协办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的全程宣传和优秀作品展示推介等工作;承办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的统筹推进、组织实施和社会媒体展示推介。

三、作品征集范围及参加对象

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,主要为黑龙江省内热心公益事业的各类新闻媒体、普通高校、影视动漫和广告制作机构等单位和广告设计爱好者。

四、参评作品内容

参评作品要突出壮丽70·奋斗新时代主题,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挖掘龙江特色,彰显龙江精神,展示龙江形象,传承龙江优秀传统文化,大力宣传加强诚信建设优化营商环境,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,扶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,推进精神文明建设,倡导文明乡风,良好家风,纯朴民风,展示诚信、和谐、绿色、美丽、幸福的文明龙江。

五、作品分类

参评作品分为影视类(微电影、微视频、微动漫)、广播类和平面设计类等三个类别。

1.影视类作品。存储格式为MPEGAVI,微视频、微动漫每条作品时长不超过60秒,微电影时长不超300秒。

2.广播类作品。每条广告时长不超过120秒。广播作品不设系列,随作品递交一份文案。

3.平面类作品。格式为jpg,不得低于300像素,5MB以下,文件名称为作品名称+RGBCMYK”;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视为两个单件作品,内容相关联的三幅以上(含三幅)作品属系列作品。

六、奖项设置

此次优秀公益广告评选活动,拟设四个级别的奖项,分别是: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奖。其中影视类(微电影、动漫类)、广播类作品每类设置金奖1名、银奖2名、铜奖4名、优秀奖若干名,平面类广告作品设置金奖2名、银奖4名、铜奖8名、优秀奖若干名,组委会对获奖作品颁发奖杯和证书。并设若干组织奖。

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报送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,并由黑龙江省公益广告作品库收录,在省内有关媒体展示推介,择优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。

七、评选程序

1.作品征集。520日至710日,组委会以媒体公告形式启动评选活动,征集和报送作品。

2.作品初选。711日至720日,评审办公室对作品进行分类整理和初选。

3.作品评选。721日至730日,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出各类别作品金、银、铜奖、优秀奖及组织奖。

4.作品表彰。81日至831日,主办单位组织总结表彰奖励。

5.作品展示。91日至1031日,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在新华网、人民网、光明网、黑龙江日报、黑龙江广播电视台、东北网、黑龙江公益广告网等相关媒体上展示推介。

八、评选组织

成立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,主任由省委宣传部主要领导担任;副主任由省文明办、省委教育工委、省市场监管局、省广电局、东北林业大学、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、黑龙江广播电视台等单位分管领导担任。委员由协会、高校、媒体、公司等单位人员担任,邀请中国广告协会参加评选。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,评审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。

九、活动说明

1.参评作品应为原创作品,首次参评,作品须在201871日至2019630日期间创作,符合大赛主题的公益广告作品,并遵守《广告法》等国家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,符合我国文化传统、公共道德、行业规范等要求。

2.参评作品仅限于一个单位报送,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。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、制作公司或其他授权单位报名参评,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同意,若发生版权纠纷,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行负责。

3.参评作品凡涉及肖像、著作、商标、名称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,由参评单位自行负责。

4.本此活动不收取费用,参评作品不予退还。创作单位享有作品署名权,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评作品进行展览、展播和编辑出版发行,主办、协办单位有权优先和免费使用获奖作品。

5.参评作品在广告画面及文案中请勿出现参评单位或个人的相关信息。

6.参评报名者除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必填内容外,还须将登记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填写齐全。

7.各参评单位或个人须在710日前将参评的三类公益广告作品,集中报送到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。地址:哈尔滨市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文法楼208-6室,联系人:宫立明,联系电话:0451─8219254613945667422,电子邮箱:cmcy0807@126.com。相关参评表格可登录东北网(www.dbw.cn)或黑龙江公益广告网(www.hljgygg.com)下载。

十、有关要求

1.精心组织提高认识。各地各单位要将本次优秀公益广告创作和宣传工作,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,摆上日程,精心组织,扎实推进。

2.择优推荐保证质量。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创作单位和人员提炼主题、深化内涵,精心创意、精湛制作,推荐更多思想深刻、艺术表现力丰富、简洁明快的公益广告作品。

3.加强宣传扩大影响。各级新闻媒体要拿出重要版面、黄金时段、显著位置,持续刊播这次获奖作品,保证篇幅、时长、频次,形成多层次、全方位、广覆盖的宣传格局。

4.加大投入做好保障。各地各单位要整合资源,加大投入,形成合力,共同做好公益广告财力物力保障工作。各地要把公益广告宣传纳入文明城市、文明单位、文明网站测评体系。

 

附件:12019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作品分类表

22019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地区编号表

32019年黑龙江省优秀公益广告评选作品登记表

 

 

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  中共黑龙江省精神文明

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
 

中共黑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

 

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520


2019年黑龙江省公益广告评选活动的通知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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