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2-07-05 来源:东北网 浏览:4530
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5周年,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,强化全民国防观念和爱国强军意识,省委宣传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联合组织开展“新时代爱国强军谱新篇”国防公益广告征集展示活动。
一、活动主题
本次活动以“新时代爱国强军谱新篇”为主题,有效发挥公益广告在增强全民国防观念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积极作用,在全省积极营造关心国防、热爱国防、建设国防、保卫国防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作品题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:①强国复兴有我;②我与国防共成长;③边防宣传;④征兵宣传;⑤民兵工作风采;⑥人民防空宣传;⑦双拥共建宣传;⑧校园国防文化;⑨其他宣传普及国防教育的题材。
二、组织机构
(一)主办单位: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、省委边防办、省教育厅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、省人防办、团省委、省军区政工局、东北网。
(二)承办单位:黑龙江公益广告研究基地(东北林业大学)。
三、对象范围
省内外热心国防事业的组织机构,公益广告创作设计的各级各类媒体,影视动漫公司、文化传媒机构,高校师生以及广告设计爱好者均可参与。
四、作品分类及技术要求
(一)平面类作品。格式为JPG,不低于300像素,5MB以下。文件名称为“作品名称+RGB或CMYK”。内容相关联的两幅作品视为两个单件作品,内容相关联的3幅以上(含3幅)作品属系列作品。随作品提交100字左右创意(设计)阐释。
(二)影视类作品(含短视频)。每条作品时长不超过120秒(包含片头、片尾),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×720,视频格式为MP4,应配有中文字幕,大小不超过200MB。随作品提交100字左右创意(设计)阐释。
五、参评要求
1.参评作品应为符合活动主题的原创作品,遵守《广告法》《公益广告促进与管理暂行办法》《黑龙江省公益广告促进与管理暂行办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符合我国文化传统、公共道德、行业规范等要求。
2.参评作品仅限于1个单位(团队或个人)报送,原则上由作品版权单位报送。如其他广告代理公司、制作公司或其他受权单位报名参评,必须事先征得作品版权单位同意,若发生版权纠纷,责任由报送单位自行负责。
3.参评作品凡涉及肖像、著作、商标、名称等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,由参评单位(团队或个人)自行负责。
4.本此活动不收取费用,参评作品不予退还。创作单位(团队或个人)享有作品署名权,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评作品进行社会公益展览、展播和出版发行,主办、承办单位有权优先和免费使用获奖作品。参评即为同意上述规定。
5.参评作品在广告画面及文案中禁止出现参评单位(团队或个人)的相关信息。
6.参赛报名者除按要求完整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必填内容外,还须将登记表中有关作品创意制作团队的人员填写齐全。
7.各参评单位(团队或个人)在8月10日前,将参评作品集中报送到黑龙江省公益广告研究基地。相关参评表格可登录东北网(www.dbw.cn)、黑龙江公益广告网(www.hljgygg.com)、“黑龙江国防教育”微信公众号下载。
六、评选程序
(一)作品征集。2022年7月1日至8月10日,通过各地各部门组织发动和相关媒体广泛开展宣传,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。
(二)作品初评。2022年8月11日至8月20日,承办单位对作品进行分类整理和初评。
(三)作品终评。2022年8月21日至9月1日,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出各组别作品奖项。
七、奖项设置
活动分平面类、影视类组别进行评选,每个组别分别设置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奖及组织奖。其中平面类作品设置金奖2名、银奖4名、铜奖8名、优秀奖若干名;影视类作品,设置金奖1名、银奖2名、铜奖4名、优秀奖若干名,获奖作品颁发奖牌(杯)和证书。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。
活动主办单位为获奖作者颁发获奖奖牌(杯)、证书,优秀作品报送参评中国公益广告黄河奖,由黑龙江省公益广告作品资源库收录。
八、宣传推广
2022年9月,第四个黑龙江省全民国防教育月期间,获奖作品将在东北网、黑龙江网、黑龙江公益广告网等网络媒体和黑龙江日报、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及各市(地)媒体开设获奖作品集中展示专题、专栏,进行公益广告展播。制作获奖作品展板,在省内各大高校、重点商业街区、著名旅游景点、星级饭店、街道社区等巡回展览展示。运用“公共大屏”开展公益广告获奖作品发布。
联系人:宫立明、李志强
联系电话:13945667422、18524117799
作品报送:hljgygg2022@163.com